欢迎来到山东博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!

0536-2228378
关键词搜索: 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、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、医疗污水处理设备、医院污水处理设备、口腔门诊污水处理设备、牙科诊所污水处理设备、次氯酸发生器
Technical articles技术文章
首页 > 技术文章 > 实验室废水处理时的注意事项

实验室废水处理时的注意事项

 更新时间:2020-08-15    点击量:1186

实验室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为:分类收集、存放,分别集中处理。一般废弃物如废纸等,应每日及时清理。实验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废弃物的登记、收集和处理。实验室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,通过密闭容器存放(不能装太满,3/4即可),不可混合贮存,标明废液种类,贮存时间,定期处理。 

1).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,在处理过程中,往往伴随着产生有毒的气体以及发热、爆炸等危险。因此,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,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药品。同时,必须边注意观察边进行操作。

2).含有络离子、螯合物之类物质的废液,只加入一种消除药品有时不能把它处理*。因此,要采取适当的措施,注意防止一部分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出去。

3).对于为了分解氰基而加入次氯酸钠,以致产生游离氯,以及由于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废液而生成水溶性的硫化物等情况,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。因此,必须把它们加以再处理。 

4).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、包药纸、棉纸、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,不要丢入垃圾箱内。要分类收集,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,然后保管好残渣。

5).处理废液时,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,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,以及将废酸、废碱互相中和。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。

6).尽量利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代用品(参照附录表6),代替铬酸混合液之类会排出有害废液的药品。

7).对甲醇、乙醇、丙酮及苯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,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,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。

扫一扫,关注微信
地址: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泰祥西街3999号鸢都汇智产业园38号楼 传真:86-0536-2228379
版权所有 © 2024 山东博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  备案号:鲁ICP备16036540号-1